近日,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情况专题通报会发出消息,上海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受益人群,未来或将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而这似乎也预示着,未来“商转公”将在更多的城市实行。
所谓“商转公”,是指购房者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其目的是节省贷款利息支出。但是目前,由于首先相对复杂且牵涉购房者、银行、公积金三方面的利益关系,所以目前允许“商转公”的城市寥寥无几,即使允许也限制重重,真正申请成功的占比不高。
哪些城市允许“商转公”?
目前,深圳、重庆、石家庄、太原、福州等城市已经规定,只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缴纳银行贷款满1年就可以申请“商转公”。
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首先,“商转公”要满足原商业贷款未还清,以及银行约定的提前还款条件。如约定了还款一年以上方可提前还贷、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以及相关罚息或手续费要求。
其次,还要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时间达到要求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限额等。
第三,信用记录要符合申请要求
以深圳市的规定为例,"商转公"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最高逾期不超过3期。
哪些情况不建议“商转公”?
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场合都适合“商转公”,融360提示,以下两种情况不建议“商转公”。
第一,要考虑原来商业贷款的剩余还款年限问题。处于还款前期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较为划算;如果已经是还款期限的中后期了,利息已经还得差不多了,则不建议转。
第二,如果准备在最近两三年提前还清所有贷款,可以不用考虑再去办理商转公。因为在商转公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费用,计算下来不一定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