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23日举行的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562家,查处违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14家,曝光典型案例3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0余份。
查处违法开发商和中介14家
今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突出住房民生属性,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各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并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住建、市场监管部门确定的制式合同规定内容条款签约践诺,并及时上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有效避免一房二卖、合同欺诈、哄抬房价等问题发生。严格预售审批和预售资金监管,从自治区层面为各地搭建了统一标准、业务全面、功能强大、科学安全的“宁夏互联网+智慧房管平台”,实现预售审批、预售资金监管等业务紧密关联,确保预售资金和项目进度挂钩,有效避免逾期交房和“烂尾楼”问题发生。
严格开发项目建设手续办理,从施工许可到质量安全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商品房交付“两证一书”等环节处处把关,督促开发企业规范建设程序、齐全建设手续、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购房群众买好房、买放心房。
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562家,查处违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14家,曝光典型案例3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0余份。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
稳定房价,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也是“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自治区住建厅上下联动,共同督促银川市出台稳控房价“八条措施”,有效遏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减少一些群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后非理性投 资炒房行为,切实保障了真正需要解决刚性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群众权益。
同时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提振购房需求,帮助城镇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双职工缴存的最 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提高到双职工70万元、单职工50万元。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取消缴存余额对贷款额度的倍数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8月份,全区提取住房公积金8.73亿元,累计提取621.2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6.43亿元,放贷1555笔,个贷率80.11%;累计贷款总额629.29亿元,放贷29.37万笔。1~8月,个人累计贷款购房建筑面积134.14万平方米、贷款购房房屋总价76.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