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超长预售”坑还真不少!记者调查发现......
动辄1—2个月才发货
还没发货衣服就过季了
......
网购商家卖现货有那么难吗
《中国消费者报》对电商“超长预售”
开展调查
发现都有这些“坑”
一起来看
预售期越拖越长
成网红店铺标配
据了解,网店预售最早出现在原创设计师品牌以及汉服、Lo裙和JK裙这些小众服饰上,因其成本高、销量低,商家很难大量备货,需要延迟发货3—5天来缓解大量订单带来的制作和物流紧张问题。
但消费者慢慢发现,预售几乎成了大部分网红店铺的标配。不少卖T恤、连衣裙,甚至一些通版服装的商家,也开始实行预售。
“开间KEIGAN品质生活”网店是一家11年老店,专门售卖女装,有些现货因疫情因素无法发货,其他店内部分预售商品则显示4月底或5月初才发货。
而在CHIC JOC极简极奢网店中,部分服装也实行了预售模式。记者看到一长款T恤预订需要15—20个工作日,询问客服时对方解释说:“车间那边都是根据订单现做的。”
“去年秋天买的西装上衣和百褶裙,等了一个多月,到货还没来得及穿,就得穿羽绒服了。到了今年春天,衣服的吊牌还没剪,就发现店铺清货打六折了。”热衷网购的消费者李淼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对于设置较长预售期的商家,她现在都已拉黑。
延迟发货、虚假发货
随意变更发货日期暗藏“坑”
除了预售期长,不少商家还存在延迟发货,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比如工厂出货延迟、商品存在瑕疵被召回等。有的商家甚至采取虚假发货的操作,订单显示“已发货”,但货件一直处于待揽件状态。
做电商生意的小红书博主icey解释说,很多服装店都会预售收单,但衣服类目有几个特点:退单率高达三至四成,销售周期极短,容易成为库存。由此延伸出的套路就是:
收1万单,却只生产6000至8000件,有消费者退货时再销售,将前面6000件中的退货发给后面的人,因此等待的周期会更长。
“如果卖超了无货交付,客服就会找理由让消费者退单。”icey建议,消费者遭遇商家到期不发货的行为,可以向平台客服投诉,虽然做服装生意不易,但商家也不能“套路”消费者。
网友“欧拉”说:“7天以内可以理解,但商家随意变更预售期一拖再拖二三十天不发货,就有点像众筹做衣服了。”
还有消费者提出质疑,商家随意变更导致出现超长预售期,是不是在利用预付资金进行周转?
深圳市思其晟公司CEO伍岱麒对此表示否定。她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商家设置预售期,按照商品需求数量进行材料采购和生产,主要是为了避免计划错误、库存积压、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等。如果预售期时间拖延过长,确实会让消费者感到无法接受,所以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预售期拖延过长带来的消费者购物体验愉悦感下降。
网友吐槽网店饥饿营销▼
▼有网友晒出与商家聊天记录,吐槽即使商品标着是“现货”也要等。
▼还有网友吐槽,商家未提前说明预售期有工作日、非工作日之分。
一位从事服饰经营的店主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与消费者退货降低转化率相比,商家宁愿选择店铺不积压库存。现在网红店铺日益增多,开店门槛大大降低,很多小规模的商家不愿承担积压库存带来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目前采取预售的大多为网红店铺,且大多为定版型后由代工工厂进行定制。对于有实体店的服装品牌,此类情况较少。一些商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流通率,网购服饰是由其实体门店发货的,以此减少库存积压。
随意变更发货日期侵害消费者权益
平台应建预警机制
记者了解到,由于不少店铺标注了发货时间,消费者如果不接受长时间等待进行退货,在退货原因栏里也只能选择“七天无理由”,这并不会对店铺信誉造成影响。李淼说:“有次退货选择了‘发货时间过长’,店主请我改为了‘七天无理由’才通过申请。”
奢侈品中国联盟荣誉顾问、时尚专家张培英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家设置较长预售期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由于现在疫情影响,普通商品的发货时间为7—15天左右;另一方面是通过预订带动销售,为了减少库存,根据客户订单量再生产。
张培英说,超长预售期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商家若想长远发展,还是要规规矩矩地做生意。张培英建议,电商平台应承担更多责任,对盲目预售和随意变更、一味延迟发货的商家不能恣意纵容,要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准入黑名单机制。
▼社交平台上不少博主吐槽超长预售
一些店铺明确标注了发货时间,消费者下单也就相当于默认了商家的预售规则。但也有一些店铺找各种理由,随意变更发货日期并且一拖再拖,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权益会遭到侵害。
对此,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乡村振兴建设委员会副秘书长、数字化领域专家袁帅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商或者直播预售本身无罪,如果操作得当,可以利惠多方,实现市场共赢局面。这其中最关键的是,预售款不能直接支付给商家,需要留在平台上,由平台承担起第三方存管资金管理责任。如果商家不能按期发货,可由平台按照消费者的意愿,将预售款原路退还;如果消费者同意延期,那就由商家支付延期补偿金,以降低消费者的风险;如果商家始终不发货,或者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商家单方面中止合约,那就构成了违约,平台可以扣除其保证金,并赔偿给消费者,以提高商家的违约成本。
链接
预售形式是否“存在即合理”?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
应有效规制超长预售江苏省消保委:超长预售表面上商家履行了告知,并无不妥。但实际上商家利用经营优势地位,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时间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属于实质的不公平经营行为;
另外在合同形式上,商家又利用强制预售,限定发货时间方式,减轻了自身责任,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这种不健康营销模式应当被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