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见领袖专栏作者 董月英、戚一博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三大行业协会在4月13日发布关于防范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通证)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倡议提出,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早在3月29日,微信就已加大审核监管力度,关闭了多家数字藏品平台公众号,涉及的平台包括Art Meta元艺数、元本空间、神达数藏、One Meta、零号地球等。这里面除了零号地球涉嫌欺诈被关闭外,其他均为“由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账号已被停止使用”。
我国对于虚拟货币打击力度一向非常严厉,NFT在中国的发展更倾向于一种无币化的探索,强调NFT作为数字资产的凭证属性,更加侧重版权保护等问题。[1] 随着数字资产及区块链技术目前在全世界的迅猛发展,各国面对数字资产表现出来的监管态度各不相同,本文以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及中国大陆的监管政策为样本,阐述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数字资产尤其是虚拟货币监管的态度,为中国境内不断涌现的数字藏品、数字艺术品市场,以及区块链技术发展提供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研究路径,并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方案。
一
数字资产与加密货币、加密代币
目前,对于数字资产的主流定义为:一切以数字形式存储的内容都可以被称为数字资产,例如各种数字化的运营数据、业务流程、业务系统、电子表格、文本文件、音频文件、pdf文件、word文档、HTML文档等。但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去中心化技术、元宇宙概念的爆红,“数字资产”的概念也发生了更深层次的改变。加密资产、智能合约等技术的引入也丰富了数字资产的创建、访问、用途和转移方式。
因此,从性质出发,数字资产是具有原生的、包含全量信息的、以数字形式展现和流转的资产。例如:比特币、Q币、数字化后订货合同等资产 。在区块链背景下,数字资产包括加密货币和加密代币,加密货币和代币是数字资产的独特子类,它们利用密码学,这是一种先进的加密技术,通过消除伪造或双重支付的可能性来确保加密资产的真实性。两类数字资产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加密货币是区块链的原生资产,如 BTC 或 ETH ;而代币是作为构建在现有区块链上的平台的一部分而创建的,如许多 ERC-20,代币构成了以太坊生态系统。本文中所涉及的数字资产,系不包含各国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的加密货币和加密代币。
二
当今世界主要国家及地区监管政策比对:
三
各国家和地区的具体监管政策
四
中国监管政策探析
从合规性角度考虑,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冲突和磨合随着数字资产发展愈发显著。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加密货币的发行及交易均为禁止,对于NFT等数字藏品允许进行一次性交易,禁止类金融、类证券化的交易模式。但随着加密数字资产的迅猛发展及众多传统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的布局入场,如何对此类资产进行合理监管并制定与之配套的市场及交易规则,各国尚未达成完全共识,笔者看来,中国更应该充分权衡创新收益与安全风险,适当考虑积极的监管态度,释放数字资产的流动性与活力。
从安全性角度考虑,一方面加密数字资产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和跨国性等特征,给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等带来了挑战;另一方面数据泄露和数据滥用问题频发,数据安全问题尚待解决。目前我们国家有《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相关数据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基于当下数字资产的特征,如何打通各国跨境间的合作,也尚需要完整的配套法律体系和国际公约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