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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多地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加强预售资金流向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压实开发商、政府部门和银行三方的主体责任。
最近一段时间,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7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银保监会也在短短十天之内三次回应“保交楼”。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就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取得的全部收入,需全部存入监管账户,这是为了推动各地“保交楼”“防烂尾”政策落实到位,从而保障每一位购房者的权益。
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而言,商品房预售制是一柄双刃剑。预售资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可以缩短房企资金回笼周期和住房交付周期,支撑房地产行业的高周转。然而,如果预售款监管制度没有被严格执行,就会出现个别预售房地产项目延长交付、项目烂尾等问题。
商品房预售事实上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一种相较于普通银行贷款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融资方式。在这个巨大的利益空间前,希望企业能够自我约束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我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制度,用法治推动房地产企业严格遵守监管措施。
比如,应当明确监管主体,即到底谁来监管预收款;比如,在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同时,还需要公示账户如何查询,如何确定自己的购房款是否进入了相应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再如,应当严格执行关于责任追究的规定,对部分违规的房地产企业而言,恐怕没有比零容忍的惩戒更有效的监管手段了。
据媒体报道,全国性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已于今年2月出台,该管理办法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合同等因素确定,当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由房企提取使用。应该说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房企发展的实际,那么,在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就更应该确保安全。
对商品房预售资金既要防止监管不到位,又要防止过度监管,加剧房企流动性压力。预售资金监管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广大房地产企业向财务稳健、安全运行的方向转型,实现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在当前形势下,一下子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恐怕也不现实。
住房问题一直是重大民生问题,买房对一个普通中国家庭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让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更好发挥正面效应,才能从制度上降低资金被挪用、楼盘烂尾等风险,让每一位购房者安心、放心。
房地产行业仍然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同时,还要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基础上,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购房门槛、降低购房成本,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