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秦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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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全国“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正式启动。
在此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宣传活动将聚焦“一老一小”、新市民等重点人群,宣传金融常识与金融风险提示,进一步贴近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在宣传内容上更“接地气”。
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余文建表示,本次金融知识普及月主要面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宣传基础金融知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技能,深入开展风险提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
具体来看,包括六方面的“重点”:
一是注重提升金融素养,宣传普及金融消费者生产生活所需金融知识;二是倡导科学理财和合理借贷,帮助金融消费者守住“钱袋子”;三是聚焦重点人群、金融常识、热点问题、跨越数字鸿沟等,贴近社会公众需求开展教育活动,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四是提供专业、便捷的投资者教育服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五是争做金融好网民,共建网络美好精神家园;六是强化金融风险提示,识别、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农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徐瀚介绍,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网信办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聚焦广大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迫切需求,创新工作方法,构建起齐推进、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新格局。
“这既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构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固防线的有用之举,对于实现全社会金融健康起到了重要意义。”徐瀚说。
截至目前,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已连续四年开展,“举办本次启动仪式的目的在于扩大活动品牌影响力,在全国范围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发挥‘几家抬’优势,形成‘全国一盘棋’合力,宣传金融好故事,弘扬金融正能量”,农业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5月,银保监会起草《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开展消费者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活动,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帮助消费者了解各类金融产品或服务,提升消费者对收益与风险特征的认知。”
银保监会指出,《办法》是其在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制定的纲领性文件,统一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标准,“《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银保监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并重的监管体系,推动落实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保护主体责任,切实维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杨伟中表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消保工作,提升公众的金融素养,对于提振消费者信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义重大。
杨伟中介绍,在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方面,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突出“金融为民”工作主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完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协同机制,率先推出实体加线上融合的集中教育示范基地,加速布局金融教育数字化建设,持续打造金融教育的优质品牌,集中优势力量开发金融公开课、金融辩论等品牌,扩大宣传影响,持续推动金融教育重心下移下沉。
以北京地区为例,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在京各单位创建10余个学习品牌,组织近千家法人机构及分公司,开展2万余次线下线上活动,电子资源发放点击超过6000万,“目前已形成监管号召、机构响应、群众参与的良好生态”,杨伟中表示。
此外,北京银保监局近日还就个人贷款业务发出相关风险提示。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广大消费者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要谨记“五要”“五不要”。即要树立正确借贷观念、要选择正规贷款途径、要了解借款合同约定、要按时归还合同借款、要理性维护合法权益,但是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不要听信不法中介虚假宣传、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要随意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不要轻信洗白个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