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净值上涨,投资者才能获得收益,比如投资者买入基金的价格为1,卖出基金的价格为1.2,那么每一份基金就能赚取0.2的差价。
2、每一基金份额都有同等的分配权,不存在份额多的投资者先分配的情况。
3、基金在弥补亏损后才会进行分配,若基金出现亏损,那么是不会进行分配的。并且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不能低于基金的面值。
4、基金进行收益分配会导致基金份额的净值下降。如果一只基金的每份净值为1.5元,对其每份基金份额分配0.1元的收益,那么该基金份额净值会下降至1.4元。但对投资者来说,基金收益分配前后的价值并不改变。
5、封闭式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若今年基金出现亏损,则不进行基金收益分配。若今年盈利,且上一年度有亏损,则应先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再进行收益分配。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且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年度收益的百分之九十。
6、开放式基金采用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两种,投资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开放式基金的合同应当约定每年收益分配的最低次数和最低分配比例。若本年度出现亏损则不进行利益分配,若本年度盈利而上个年度亏损,则在分配基金收益前应先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基金收益的分配方式有哪些?
基金分配通常有三种方式
1.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
3.不分配。既不能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