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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奇茹
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又一重点配套政策向全国推广。记者10日获悉,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先行政策率先向全国推广后,基础研究税收试点政策在中关村示范区核心区试行数月后,又向全国复制推广。
今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开展基础研究税收政策试点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明确:为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居民企业,出资与国家或北京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设立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益性基金的支出,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按企业适用的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执行。
一位科技企业负责人说道:“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激励引导企业更积极地投入资金用于基础科研的同时,企业也可以将节约的费用用于企业研究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从而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记者从市科委了解到,受此项先行先试政策的鼓励,今年已有中关村企业决定加大每年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的出资额度。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允许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并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扩大了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中关于基础研究税收试点政策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是从中关村推广到全国的诸多政策中的一项。近年来,中关村示范区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出台了促进在京高校、央企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中关村国际人才20条新政等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率先落地公司型创投机构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已有数十项试点政策在全国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