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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消息,据银保监会曲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以下多类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处以罚款人民币105万元。
具体问题如下:
一、贷款调查、审批未分离,发生涉刑案件;
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检查不尽职,信贷资金归集至他人使用,发生涉刑案件;
三、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未发现客户经理通过本社账户与借款人发生资金往来。
此外,珠街信用社中所分社原主任及客户经理张琼刚,因对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调查、审批未分离,发生涉刑案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山信用社原客户经理张加寿,因对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检查不尽职,信贷资金归集至他人使用,发生涉刑案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山信用社原主任姜小红,因对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检查不尽职,信贷资金归集至他人使用,发生涉刑案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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