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毛利率连年下滑 宏远股份持续盈利能力承压

2022-11-28 08:26:33 来源:媒体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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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毛利率连年下滑 宏远股份持续盈利能力承压

2022-11-28 来源:经济参考报


【资料图】

□记者 谢碧鹭 北京报道

遭遇客户、供应商两头夹击的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远股份”)欲通过IPO募资投建项目来实现产品升级,但市场对其“三创四新”(即创新、创造、创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属性尚存疑虑,监管层也对此进行问询。近日,公司回复了创业板IPO审核问询。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宏远股份前五大供应商、前五大客户高度集中,报告期内(指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1月至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董监高薪酬分布差异较大,其核心技术和盈利能力成为此次问询重点。

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

宏远股份主要从事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特高压变压器用电磁线的生产商。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换位导线、纸包线、漆包线、漆包纸包线、组合导线等多种品类,目前主要应用于高电压、大容量电力变压器、换流变压器和电抗器等大型输变电设备。此次IPO,宏远股份欲募资33706.99万元,用于超高压、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用电磁线生产线智能化技改等项目。

报告期内,宏远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98%、9.37%、8.31%和7.48%,持续下滑,不仅如此,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上还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宏远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原材料铜材的价格波动、行业竞争程度及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影响。在招股书中,宏远股份共列举了金杯电工(002533.SZ)、经纬辉开(300120.SZ)、精达股份(600577.SH)和长城科技(603897.SH)等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上述四家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0.70%、10.87%、9.21%和9.71%。

在问询函中,宏远股份对整体毛利率下滑的原因进行了阐述,宏远股份表示,受原材料价格影响较大。在主要原材料方面,公司所生产的电磁线为铜基电磁线,上述各类产品报告期内成本构成较为稳定,直接材料占比均在93%以上。其中,直接材料主要包括铜材、绝缘漆、绝缘纸,铜材在各年度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均在90%左右,为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宏远股份采购铜材平均价格分别为4.28万元/吨、4.33万元/吨、6.07万元/吨和6.42万元/吨,各年度采购铜材均价较上年增长幅度分别为1.29%、39.97%和5.82%,2021年铜材单价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铜的市场价格大幅上升。

事实上,宏远股份受到客户、供应商“两面夹击”。在客户端,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于输变电设备行业,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4485.53万元、59001.33万元、75270.31万元和50540.05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90%、78.90%、75.28%和80.68%。

在供应商端,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67619.39万元、56147.57万元、90232.46万元和52342.07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02%、97.98%、98.19%和98.26%。

宏远股份将毛利率下滑归咎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对自身产品“成本转嫁能力弱”避而不谈,监管层追问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以及对产品盈利能力的贡献程度。

深交所问询函指出,宏远股份共有25项核心技术,多表述为某项具体产品的生产技术,如换位导线生产技术、纸包绕组线生产技术、漆包绕组生产技术等。在IPO申报材料中,宏远股份部分技术命名存在重叠、未对主要核心技术的标准进行说明,技术先进性分析以定性说明为主,定量分析较少。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章节,招股说明书披露了宏远股份产品性能与国家标准的比较情况,结果显示主要性能均优于行业标准,但未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性能比较。

在问询回复中,宏远股份列举了换位导线单线宽窄比、换位导线单线宽度和半硬导线屈服强度等多个性能指标用作对比。公司称,产品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的原因是由定价模式造成的,以合理调整后的毛利率水平评估后,公司产品附加值水平较高,与公司技术先进性水平相一致。此外,公司产品中特高压产品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体现出发行人特高压产品的附加值高于一般电磁线产品。

宏远股份表示,公司通过改进工装、模具、换位机构,创新硬化工艺,使产品在降低绕组负载损耗、提高绕组抗短路能力、提高绕组抗击穿电压能力等电磁线主要性能指标方面优于国家标准要求,能够体现出公司产品的技术创新性。

研发投入会计处理异于同行

除了核心技术、主营业务毛利率外,宏远股份对于研发投入的会计处理也引起监管关注。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宏远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280.42万元、242.27万元和405.4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35%、0.32%和0.41%;研发投入分别为2476.84万元、2542.50万元和4258.35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07%、3.40%和4.26%。公司在招股书中未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的情况。

宏远股份的研发模式分为常规订单产品开发、特殊订单产品开发和新产品研发。常规订单产品开发下,研发人员的人工成本经归集后转入研发费用;特殊订单产品开发对应工艺难度超出常规订单的研发项目,产品相关的材料投入、制造费用及生产人员人工成本归集后,转入产品成本中,研发人员人工成本转入研发费用;新产品开发涉及的相关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和制造费用归集后均转入研发费用。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宏远股份的上述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迥然不同。以同行业可比公司金杯电工、经纬辉开、精达股份、长城科技等为例,上述公司均将研发投入全部进行费用化处理。

为何宏远股份要将研发支出作成本化、资本化处理?

公司解释称,公司在特殊订单产品开发研发模式下,形成可对外销售的产品,实现销售后确认至“营业成本”科目,相关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流程相符。为此,公司还列举仁信新材、海力风电、隆华新材等制造业公司为例,试图证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不过,这一做法最终能否获得监管层认可尚待观察。以同业可比公司金杯电工、经纬辉开、精达股份、长城科技等为例,2019年至2021年,上述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2.53%、2.39%、2.16%,而同期宏远股份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35%、0.32%和0.41%。

宏远股份称,2019年至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7%、3.40%、4.26%,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上市时间较早,收入规模较大,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高压、超高压及特高压电磁线领域,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主要包括家用电器、工业电机、新能源车用电磁线、军工和核电等领域,各领域所需研发投入水平差异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宏远股份在招股书中多次表示重视研发创新,但《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年度薪酬整体差距较大。截至最新招股书签署日,宏远股份共四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杨绪清、高荣朋、王德宏和罗少杰。

报告期内,高荣朋的薪酬分别为21.53万元、18.65万元、12.57万元和12.89万元(高荣朋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于2021年3月22日从公司离职,2021年9月8日又重新入职公司,2021年度薪酬仅为在职期间薪酬);王德宏的薪酬分别为9.77万元、8.99万元、12.05万元和6.11万元;罗少杰的薪酬分别为9.96万元、9.79万元、12.12万元和5.96万元。

而作为宏远股份实控人的杨绪清,其2021年和2022年1月至6月薪酬分别为84.47万元和44.28万元。《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杨绪清的年度薪酬不仅高于核心技术人员,其亲属薪酬也远高于其他董监高管理人员,监管层对于宏远股份董监高及技术人员薪酬分布差异较大的问题亦进行了问询。

应收账款占比逐年上升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987.33万元、9023.37万元、13459.95万元和13128.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12.17%、13.49%和21.02%,整体呈上升趋势。宏远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中存在较多境外客户,如印尼BD、PT.CG POWER SYSTEMS INDONESIA、PT.SINTRA POWER ELEKTRIK等。

宏远股份称,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占比逐年上升,但根据产品验收周期、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并结合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公司季度发货情况来看,产品验收周期未发生变化,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也未发生改变,大部分客户的回款周期也较稳定。虽然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增加,但对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销售客户相对稳定。其中,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而2020年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第四季度对部分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较高,上述客户内部组织架构相对复杂,付款审批流程相对较长所致;2021年度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随着销售规模的增加,部分客户要求的交货期在第四季度或接近第四季度的客户产品订单数量及金额相对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同时部分客户由于自身原因,回款周期变长,最终导致应收账款金额增长较快。

对于境外应收账款,宏远股份称,报告期内境外前五大客户中,PT.CG POWER SYSTEMS INDONESIA的回款周期一直晚于公司所给予的信用期,2019年度差异为90天,经过公司积极地沟通,2020年度与2021年度该客户缩短了回款周期,为150天,2022年1月至6月无交易;PT.Unelec Indonesia(UNINDO)2019年度的回款周期较长为150天,经过洽谈,2020年度与2021年度,该客户已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回款;PT.SINTRA POWER ELEKTRIK 2019年度的回款周期较长为270天,公司主动与对方沟通但并未有较好的结果,故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不再与该客户合作。问询回复文件显示,宏远股份上述应收账款境外客户多数都有货款逾期记录,特别是2019年、2020年。

宏远股份称,公司与PT.SINTRA POWER ELEKTRIK在2020年度开始终止合作,2020年度及2021年度未发生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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