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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吕佳蓉
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获悉,自2020年起,该组在银保监会纪检系统连续三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截至目前共评查45家单位200余起案件,发现5个方面309个问题。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的生命线。”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为进一步规范银保监会系统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高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组学习借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经验做法,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入手,制定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明确18项评查内容和87条评分细则,全面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据介绍,评查工作采取系统纪委自查和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系统纪委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共发现问题226个,制定整改措施115条。在系统纪委自查自纠基础上,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卷宗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查办案件开展抽查。
“从评查情况看,系统纪委案件查办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法治思维、审理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尚有欠缺,监督执纪实战锻炼不足。如存在违纪事实认定不准确,条规适用不规范等问题。”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说。
记者了解到,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建立“一评查一反馈”机制,对45家被评查单位逐一反馈书面意见,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为系统纪委做好整改提供参考。与此同时,通过编制《审理建议》、组织培训等方式,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动态管理,选优配强案件审理队伍。
“我们将继续完善案件审理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日常评查、定期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不断提升案件质量。”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从2023年起,驻会纪检监察组将严格评查标准,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评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评查后的新案件进行评查工作“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和评查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