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撤单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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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行至尾声,A股IPO市场全貌愈发清晰。在这一年里,严监管态势延续,剑指“带病闯关”、“一查就撤”等突出问题。
IPO撤否率成为衡量投行执业质量的关键指标。第一财经记者据交易所网站及WIND数据梳理发现,年内至今,27家企业首发上会被否,其中沪深主板合计9家,创业板16家,北交所2家,科创板“0”被否。
上述IPO折戟的企业中,部分遭暂缓表决后二度上会,但仍以失败告终;部分企业曾更换上市目的地,两度冲击IPO均主动撤回。
“撤材料”的情况仍旧突出。WIND数据显示,年内,IPO终止审查及终止(撤回)合计231家,注册制板块186家企业撤回,创业板是撤单“重灾区”,数量逾百家。部分企业在被抽中现场检查后“临阵撤退”。
就在近期,主板IPO现撤缓“小高峰”。11月,3家企业上会前夕撤回申请,占当月上会企业数量超四成。
科创板“0”被否,创业板增8家
WIND数据显示,以发审委/上市委会议日期计算,年内至今,27家企业首发上会被否。拟登陆沪市主板的5家,深市主板4家,创业板16家,北交所2家。
这一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依据上述统计口径计算,2021年全年,29家企业上会被否,其中主板13家,创业板8家,科创板8家。
对比来看,年内,在发审会/上市委会议环节,科创板保持了“0”被否记录,创业板被否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开市一年里北交所2家企业被否。
具体到公司层面,年内未过会的企业有:拟冲刺主板IPO的江河纸业、木业股份、中健康桥、青蛙泵业等;拟登陆创业板的亚洲渔港、恒泰万博、红星美羚、北农大等;北交所为泰达新材、巍特环境。
部分企业是二度上会被否。在6月2日召开的发审委上,中健康桥未过会。此前一个月,5月12日该公司被暂缓表决。中健康桥原拟登陆深市主板,保荐券商为东兴证券。
被否原因方面,发审委/上市委的问询多集中在公司业绩真实性、持续盈利能力、治理规范性等方面。
9月8日,恒泰万博创业板IPO被否,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发行人未能充分说明其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以及主营业务高毛利率的合理性,不符合创业板相关规定。
12月22日,冲刺主板IPO的江河纸业上会被否,发审委针对该公司提出四方面问题,涉及公司业绩、销售收入、客户占比、财务状况等多方面。
上述被否企业,涉及19家保荐机构。国信证券3单,数量居前。东兴证券、国金证券、西部证券、民生证券、中信证券、中天国富等均有2单被否项目。
其中,国信证券保荐的博隆技术,原拟登陆沪市主板,今年1月6日上会被否。亚洲渔港、兴禾股份原拟登陆创业板,也以被否告终。
11家券商撤否率超五成
除IPO被否外,撤回情况也是市场关注焦点。
据WIND,申报项目撤否率方面,年内至今,信达证券、国都证券、申港证券等5家,均仅有1单IPO项目且主动撤回,撤否率达100%,保荐企业涉及奥美森、五粮泰、思柏科技等。
中天国富年内有7单IPO项目,3单撤回,撤回率超四成,另有2单被否、1单不予注册,仅达科为创业板IPO过会。中小券商投行业务量少、撤否率高,但从撤回家数来看,龙头券商排在前列,大整体撤单率多在10%~20%之间。
年内至今,海通证券撤回15单,中信证券13单,民生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联合、中信建投等撤回数量也在10单以上。
与此同时,现场检查持续发威。
今年7月中旬,中证协发布第三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抽查名单,涉及企业20家。8月份以来,IPO撤单“小高峰”出现,发达股份、诚丰新材、峻和股份等多家名单中企业撤材料。
而在企业层面,部分公司二度冲击IPO,其间曾变更上市目的地,但均以“撤材料”告终。
原定11月24日上会的芯愿景,原拟登陆深主板,保荐券商为民生证券,但在上会前夕撤材料。芯愿景曾申报科创板,由民生证券保荐,也因撤材料告终。
此外,年内,主板IPO一度出现上会企业“临阵脱逃”情况。
3月中旬,3家拟主板IPO企业在上会前夕撤材料——青松医药、亚科股份、赛克思,均拟于沪市主板上市,分别由国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财通证券保荐。
11月这种情况再度出现。当月,3家拟主板IPO企业芯愿景、天利股份、元创科技在上会前夕撤单。
监管紧盯“一撤了之”
保荐的企业上会被否或突现撤材料,券商投行执业质量再被拷问。投行项目撤否率高、“一撤了之”等问题,正在遭遇严监管。
据证监会网站5月下旬消息,证监会在系统内印发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工作指引》,以强化现场检查为着力点,明确了应当开展检查的情形、重点检查内容和应当予以处罚的主体。
其中,应当开展检查的情形有五种:投行项目撤否率高、投行执业质量评价低、负面舆情数量多或影响大、承销公司债券或管理资产证券化项目违约率高、因投行业务违法违规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12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对券商项目执业质量进行评价,主要涉及项目申报文件质量、保荐机构工作质量、保荐项目审核结果等方面触发负面事项的轻重程度。
保荐业务方面,保荐项目或相关主体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被证券交易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负面结果记录,项目负面行为记录等情形被列入“负面事项”。
根据情形不同予以扣分,涉及保荐项目未通过上市委或发审委审核,不予核准或注册的;保荐项目撤回申请的,因初审环节发现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撤回的;因被确定为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对象后撤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