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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环境报
本报见习记者潘瑜 通讯员汤玉靓长春报道 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与吉林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会商会议,共同研究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派驻省级以下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的重点内容和工作参考》等重要文件的具体举措。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张旗威主持会议并讲话。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尚玲就有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决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将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有效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厅党组要带头接受监督,准确把握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主动接受监督的制度机制,突出抓好定期会商制度落实,完善厅党组书记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定期交换意见机制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厅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机制,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追究制度。
会议强调,要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关键权力的监督制约,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同步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建设美丽吉林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下一步,驻厅纪检监察组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新一年度工作筹划,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同时,根据此前发现的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机关纪委跟进检查整改责任落实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推动厅党组举一反三,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一体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能力水平,协力共建廉洁自律、气正风清的生态环保铁军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