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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据安徽省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亳州市发布《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按照新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多子女家庭,在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限额上浮10万元确定,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亳州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对于符合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供《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证件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证明缴存职工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本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日期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对于此次政策的出台背景,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指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多子女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缓解多子女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针对亳州区域内缴存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购买亳州市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50%。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33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43万元。
2022年6月,亳州市曾出台《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比例的通知》,提及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至30%。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33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43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不过该政策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