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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北京1月14日讯(记者 康琼艳)日前,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以货运、网约车、快递、网约配送等行业的12家头部平台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与劳动者的协商协调机制。
《通知》要求发挥全国工会组织系统合力,由平台企业总部所在地省(市)总工会牵头、有关全国产业工会配合,共同解决协商代表产生、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会议召开、协商成果落地等问题,推动头部平台企业建立与劳动者代表的协商机制,定期就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支付、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和订单分配、奖惩制度、补充保险等事项开展协商。《通知》还提出,在地市级以下层级,推进工会组织与行业协会、平台合作用工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不断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