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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北京晚报
1月30日,本报以《电影票里有眼镜钱吗?》为题,报道了有些电影院不提供免费的3D眼镜,需要单独自费购买,并且价格不一,而有些影院给出的理由是疫情防控要求,这样的做法让观众很不理解。对此,有律师认为,影院不提供3D眼镜构成违约,应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即便是出于卫生方面的考虑,也应该提供免费和收费两种3D眼镜供顾客选择。
报道刊发后引发多方关注。记者回访发现,报道中提及的万达影城西铁营万达广场店、万达影城通州万达广场店等电影院如今已经重新提供免费3D眼镜。
记者通过购票平台查询,这两家影院曾经醒目的“3D眼镜收费”提示如今已经删去了“收费”的字样,取而代之的是“本影城提供免费眼镜,为了您的自身健康安全,减少公共物品接触,建议您自备或购买一次性3D眼镜”。
先前同样存在3D眼镜收费情况的幕秀影院哈德门中心店,如今则贴出通知“免费提供3D眼镜,无需押金,观影完毕请归还”。
对于多家电影院重新提供免费3D眼镜的行为,很多市民表示欢迎。“以前买了3D电影票,还要单独再买一副3D眼镜,心里挺不舒服的,如今再也不用额外花钱了。”
(原标题:多家影院重新提供免费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