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80天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开放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公募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客户服务电话(9557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