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法官,我已经开始上班了,我和丈夫闹别扭时搬走的嫁妆现在都搬回家了……”2023年3月31日上午,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祖庵法庭连续接到两个离婚案件当事人来电,27岁的方婷和48岁的宁娟开心的与法官分享夫妻感情重归于好的喜悦和再次就业的新鲜。
一边是2岁的宝宝,一边是对重新就业的期盼
27岁的方婷和丈夫因夫妻矛盾,先后在法院起诉离婚。祖庵法庭田法官在审理中发现,方婷与丈夫间矛盾主要是双方沟通方式不当引起的,方婷怀孕生子后情绪起伏较大,丈夫的关心缺位、婆媳矛盾,导致双方剑拔弩张。在调解过程中,方婷向法官表示:想要外出工作回归社会,日复一日的和社会脱节让其情绪低落。
【资料图】
可面对尚年幼的孩子,传统思想中的“女主内”,给“外出就业 ”的妈妈扣上了“爱乱跑”、“不顾家”的帽子。
“你们的矛盾多是因为斗嘴、相互猜疑引起,现在方婷想去工作,在家人可以协助照料子女的情况下,外出工作不仅可以提高家庭收入,而且能够让人获得一定的价值感,顺带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婆媳矛盾发生,作为丈夫你最应当支持她的想法。”法官从自身事例出发,和方婷的丈夫谈起了心。
最终,方婷和丈夫写下了对以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目标,双方经法院调解重归于好。
与丈夫和好后的方婷开始了新的工作,电话里面的声音也显得轻快起来。“田法官,我现在在的工作,比较轻松,放假的时候还可以照顾孩子,真的谢谢你”。
“我像是被囚禁的鸟”
宁娟诉说起自己的生活,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止都止不住,“我从结婚到现在,天天都在围着锅台转,好不容易把孩子养大了,又照顾上了孙子,我喜欢外出工作,丈夫却说我不收心,我喜欢跳舞,好像也成了不正经”。
“我像是被囚禁的鸟,没有自由。”宁娟情绪低落。一旁的丈夫红着脸搓着手:“我不对,你跟着我受苦,我觉得你不要外出上班,在家照顾家庭也是不想你太累”。
“爱是相互理解和尊重,家庭是港湾不是牢笼,照料家庭并不只是妻子的责任”田法官劝解两人,“鸟飞再远也会回家,自由并不是只能通过离婚实现。”
在得到丈夫红着脸的保证“支持妻子工作”后,宁娟和丈夫相拥离开。
法官寄语:婚姻中,女性往往被社会寄予“持家”的“厚望”,但却忽略了其身为社会个体的心理、情感需求,家庭矛盾因此而生。202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就业平等受到社会重视,更被法律保护。“男女平等”中的“男女”并非对立双方,婚姻家庭中的妻子和丈夫更应是相辅相成,女性平等就业不仅是社会责任,家庭更应是尊重女性就业权利的支柱、港湾。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