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4月10日, 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连线举行。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开始突破,到存量市场改革逐步推开,再到4月10日10家公司的成功上市,A股终于正式迎来“全面注册制”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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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新股受热捧
全面注册制落地的速度,很快。今年2月1日,证监会就全面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月17日,相关制度规则正式发布实施。2月20日至3月3日交易所开始接收存量平移,3月4日起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申请,4月10日首批注册制企业上市,这些企业从IPO申请获受理到上市交易仅用了50天时间。
首批上市的10只新股分别为沪市主板的中重科技、中信金属、江盐集团、常青科技、柏诚股份,深市主板的登康口腔、中电港、海森药业、陕西能源、南矿集团。10家公司中,6家属于制造业,2家批发零售业,1家建筑业以及1家能源企业。从发行价格看,除中信金属外,其余9只新股都突破了以往23倍发行市盈率的隐性红线,陕西能源市盈率更达到90.63倍。
开盘后,10只新股全线大涨,多只盘中触发临停。截至当日收盘,涨幅最大的为中电港,涨幅高达221.55%,登康口腔和柏诚股份的涨幅也都超过了100%,涨幅最低的陕西能源也接近50%。
政策落地之快,新股涨幅之大,都是注册制最直接的变化。那么,与核准制相比,实行注册制更重要的变化还有哪些?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上市仪式上提到了四个方面:
一是理念的变化,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监管部门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判断。
二是把关方式的变化,主要通过问询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三是透明度的变化,开门搞审核,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问询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公开,监督制衡更加严格,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监管执法的变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露头就打,实行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全面注册制改革采用市场化定价机制,推动投行业务向以资产发掘、研究定价和销售交易为核心的模式转变,也对保荐机构等各类中介勤勉尽责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积极参与这项重大改革的同时,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国泰君安投行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规则调整需注意
随着首批注册制新股上市,A股交易规则也作出了相应调整,这是广大投资者需要注意的关键。
首先是注册制下,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这5个交易日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从第6个交易日起,主板涨跌幅限制仍为10%,科创板、创业板实行20%的涨跌幅。
同时,主板增加了“价格笼子”制度,即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看起来这一规则十分复杂,但只需要理解,这一制度主要是针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相当于即时买入基准价格100元的股票最高只能报价102元,这可以抑制拉价压价等行为,防范价格大幅波动。新增的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则是给予了低价股必要的申报空间。
此外,新股上市首日在简称前加标识“N”,上市次日至第5个交易日,将在简称前加“C”标识。主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
特别需要提醒目标打新的投资者,新股上市“连板效应”或将不复存在。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经过多年的试点推广,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方面已经较为成熟,同时注册制下新股申购的规则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股上市的巨大涨幅。通常在核准制下,主板新股发行的市盈率都在23倍以下,比同行业在二级市场中的估值低,因此新股上市后通常会有较大幅度上涨,而全面注册制下,23倍市盈率被打破,投资者的乐观预期将会提前反映在新股定价中,新股发行价格相应会偏高,因此上市后的上涨空间可能会受限。因此,主板打新不再是无风险套利,投资者需要谨慎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