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越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近日,监管部门向券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公司存在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外部专家邀请、身份核实等机制不完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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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报》中,监管部门指出,此次现场检查专项工作共覆盖45家券商和300篇研报,在检查中注意到三大典型问题:
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在内控制度方面,随着新媒体、互联网展业新业态的应用,有券商未建立互联网平台发布研报、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以及证券分析师公开发表言论前的内部报备制度。有的外部专家邀请、身份核实、合规要求告知等机制不完整。
二是部分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根据《通报》,有券商调研活动未经事前审批,调研纪要未作为必备工作底稿;有的向公司备案的研报服务微信群不完整,质控合规审查人员开展跟踪检查频率不明确,检查底稿未留存;有证券分析师绩效考核打分依据未留痕,个别与研报业务存在利益冲突人员参与考核打分。
三是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主要表现在:研报数据信息未标明出处、来源标注不明确或引自非权威渠道;研报依据不充分,仅基于局部信息简单推定,实际材料支撑不足;工作底稿中留存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分析过程等内容不完整,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意见留痕不足;有券商分析师未经质控合规审查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价报告,或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造成不当言论传播。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券商研报业务内控薄弱环节、部分分析师等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监管部门在《通报》中向券商重申了多项法规规范要求。
《通报》要求券商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包括压实制作环节责任要求,确保研报专业审慎;强化审核环节管控,确保质控合规落实到位;加强发布环节审慎评估,确保重大事项提级审核执行有效。
在舆情风险管理方面,《通报》强调证券公司应当规范员工公开发表言论,要求证券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证券分析师等工作人员的内部管控、督促全员提升合规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行为规范,践行行业文化。确保客户服务、公开发表言论的内容经过公司合规审查等内部报备程序。
《通报》还要求证券公司密切关注公司舆情风险,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主动应对、并立即报告相关证监局,及时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和行业声誉。对于假冒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名义,发表虚假、不实信息的,及时做出澄清回应。
在信息源头方面,监管部门提示券商要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即加强信息收集环节管理,确保信息来源合法合规;优化信息来源核实机制,明确专项提级审核措施。
监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零容忍”监管方针,持续强化研报业务监管执法,各证券公司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结合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检视、认真整改,不断提升业务质量和合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