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自 2023年6月20日(含)起暂停 B 类基金份额在代销渠道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直销渠道的相关业务不受影响。
2)自2023年6月26日(含)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B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按照以下规则对B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自2023年6月26日(含)起限制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即如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或多笔在代销渠道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超过5,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在代销渠道的累计申请金额等于或低于5,000,000元的,全部确认成功;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在代销渠道的累计申请金额高于5,000,000元的,则按注册登记系统清算顺序,逐笔累加后不超过5,000,000元(含)限制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笔数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3)本基金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期间,转换转出及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请投资者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若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欧货币市场基金B类、
D类份额非个人投资者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
公告
为进一步保证中欧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欧基金决定自2023年6月20日(含)起按如下规则对本基金B类、D类基金份额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如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B类、D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超过5,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B类、D类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请金额等于或低于5,000,000元的,全部确认成功;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B类、D类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请金额高于5,000,000元的,则按注册登记系统清算顺序,逐笔累加后不超过5,000,000元(含)限制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笔数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非个人投资者通过多家代销机构的多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对于2023年6月20日之前已参与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账户,同样适用上述规则。
自2023年6月26日(含)起,本基金B类、D类份额将恢复至2023年5月5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欧货币市场基金B类、D类份额非个人投资者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公告》限额状态。
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稳利60天滚动持有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发售对象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稳利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我司拟调整中欧稳利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对象,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具体事宜如下:
一、 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发售对象调整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 招募说明书条款的修改
(一)对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增加第4点: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单日申购金额限制、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对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如本基金开放向养老金客户等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则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优惠的申购费率。”
修改为: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优惠的申购费率。”
(三)因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
三、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发售对象的调整,自2023年6月19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3、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四、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