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优待证?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优待证享受哪些优待?
持证人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一是国家层面落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里需持证享受的优待内容;二是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协议所涉及的服务,目前与中国银联、中国石油、中国邮政、顺丰集团、德邦快递及中国联合航空等6家企业签署了《拥军优抚合作协议》;三是省、市、县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如交通、文旅等涉及日常生活的优待服务;四其他社会组织、企业自发提供的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部署未来定期生活补助金、抚恤金、慰问金等资金发放也将整合到优待证功能上去。
三、如何申请优待证?
优待证申请条件为户籍在绥宁县或在绥宁县常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申领一种优待证,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建档立卡,已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符合要求的近期 1 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没有建档立卡或未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先行完成建档立卡方能申领优待证。具体流程及事项以各户籍所在地乡镇发布的公告为准。 全县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为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申领优待证提供便捷、舒心的服务,大家可按照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告和引导,做到规范有序、预约申请、分批分类办理,做好疫情防控,防止出现人员聚集扎堆及扰乱受理点等现象发生。
四、怎样看待优待证?
要充分认识制发优待证的重要意义,制发优待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发放优待证,提高对象身份辨识度,强化对象身份意识,是让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到国家优待和社会尊崇的服务手段,也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客观现实需要。通过优待证的广泛使用,积极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责任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同时,广大对象对优待证要抱有合理预期,一方面,不要认为优待证无足轻重,低估了它承载的荣誉褒扬以及搭载的优待服务;另一方面,也不要把优待证当作“特权证”“万能证”。 总体来看,优待证搭载的优待服务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不断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搭载更多更好的优待政策,让优待证的“含金量”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