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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五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警告并罚款121.85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1.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
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3.未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或者指定牵头部,或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独立开展工作。
4.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5.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或者迟报、漏报、谎报、错报、瞒报投诉数据。
另外,相关责任人王志臻、刘智龙分别被罚款4.5万元;张兴雨、武宏刚、吴守斌分别被罚款2万元。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