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递:“保险补息”骗局

2022-07-16 05:37:02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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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婧婷 北京报道

近年来,打着保险旗号的理财骗局不断翻新,威胁着人们的“钱袋子”。近期公布的一些案件显示,有不法分子虚构“保险补息”业务,诱导消费者掉入理财诈骗陷阱。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退保理财,拒绝相信高息理财和以保险公司名义承诺的高额回报,拒绝被赠送礼物、贴息、补息等诱饵,拒绝与销售人员签订私下的理财协议。


(资料图片)

值得注意的是,细数保险理财骗局套术,非法获取客户个人信息成为理财骗局第一个环节,保险机构和个人如何守护第一道防线备受关注。

补息陷阱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则判决书公布了犯罪团伙打着保险补息幌子进行集资诈骗的细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包某某、鲁某某、关某某伙同他人,于2019年至2021年间,以维利斯公司名义,与集资参与人签订《恒驰产品认购协议》,投资内蒙古恒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驰能源公司”)相关项目,并承诺保本返息,骗取集资款。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共300余人,涉及集资款4600余万元,造成经济损失4400余万元。

判决书显示,其诈骗套路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保险公司客户信息并主动联系对方,声称可以办理保险补息业务,引诱对方到公司面谈,以名额有限、回购才能享受补息等欺骗手段,引诱客户投入资金,承诺保本付息、补齐之前保险利息,伪造授权书、委托书等,获取对方信任。

当受害者被引诱到公司面谈时,为了制造令人信服的场景,犯罪团伙还会雇佣群演。在诈骗初期,犯罪团伙会向受害者支付分红收益,直到其跑路,受害者才后知后觉。

无独有偶,来自上海的63岁的赵女士买完保险不久后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保险业务员,并准确报出赵女士的姓名、身份信息和购买保险的情况,称其买的保险产品利息太少,公司将对其进行补偿,邀请赵女士面谈。“您的保单利息(分红)有点低,公司针对老客户有补息活动,可以将利息补足到年化利率6%。补息名额有限,我能帮您争取申请。”业务员如是说。

“一个自称保险业务员的人告诉我,本金将会转回我的卡里,利息需要我本人去对方公司办理手续。到了之后,现场都是等待咨询的大爷大妈,业务员推荐我买养老院保险,利息是6%。”赵女士自述。

后经上海虹口警方调查,这家公司以赢保保险名义,招聘有保险从业经历的业务员组建电话销售团队,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筛选出60岁至80岁老年人为目标群体进行保险合同诈骗。为了增加可信度,其还会请上了年纪的阿姨做群演。

“由于承诺的保险收益为6%,不是很高,因此更具迷惑性。这家保险经纪公司不具备任何保险资质,在取得保险款之后就地分赃。”办案民警表示。

此外,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近期也对外发布了一起以保险补息业务为幌子,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的警示案例,作案手法同上述两个案例相仿。

内控短板

近些年,保险诈骗理财案件层出不穷,形式多样,有诱导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险质押贷款获取资金,购买保险高收益理财或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退保理财”,也有号称承诺保本保息,补偿保险收益的“保险补息”骗局。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些年来保险理财骗局多发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一方面,保险公司合规教育与管理不到位。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一些保险机构过分重视经营业绩,合规教育与管理流于形式,使一些从业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在金钱和物欲诱惑下,利用身份和工作便利组织和参与非法集资诈骗。

另一方面,一些保险公司对基层机构的关键业务环节、重点人群缺乏有效管控,权限设置、单证管理、财务核查等关键岗位的管理存在风险隐患,使得保险从业人员实施非法集资诈骗有机可乘。而且,公司内部独立稽核审计工作力度不够,往往导致难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并阻止这些案件的发生与发展。

李文中认为,一些保险业外的机构与人员之所以能够顺利地以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业务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往往存在与保险机构内部人员勾结的情形或者得到保险机构内部人员的协助,如向其提供公司业务信息与客户信息。这些为保险非法集资提供协助的保险从业人员往往因为不懂法,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而稀里糊涂,或者为了蝇头小利成为非法集资诈骗的帮凶。

李文中同时指出,从民众自身来看,则表现为缺乏基本的经济、金融、保险知识。首先,近年来由于国内经济发展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利率下行并维持在较低水平,投资收益总体水平也明显下降。但是,很多普通民众由于缺少基本的经济、金融知识对此不能正确认识,总希望找到与前些年一样高收益的投资机会。这客观上为以高收益为诱饵的保险非法集资提供了可能。其次,由于普通民众对国家金融、保险监管政策和财务制度缺乏了解,不知道保险的功能作用,看不懂保险合同条款,对保险非法集资缺乏辨别能力,也为非法集资提供了可乘之机。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对这类非法集资诈骗也是非常反对和痛恨的。但是,在没有发生相关案件之前往往又抱着事不关己的心理,不愿意花大力气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预防和打击保险非法集资诈骗,这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非法集资诈骗。

李文中认为,保险公司要做好预防个人信息泄露,首先,需要做好内控制度建设,运用技术手段对客户信息进行加密和脱敏处理,并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其次,保险公司要做好合规教育与管理,让能够接触到客户信息的工作人员认识到泄露客户信息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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