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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该起案件中,小美(化名)是未成年人。2021年5月的一天晚上,其与几个朋友去南昌某酒吧喝酒,酒吧工作人员明知其是未成年人,仍私开后门让其进入包间。其间又来了几名不认识的未成年陌生人。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小美被共同饮酒的三名陌生人背着来到南昌某酒店。其中一名陌生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前台登记。酒店工作人员明知开房人也是未成年人,且小美不省人事,但没有依法询问监护人信息及双方关系,也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后三名陌生人与小美共同入住酒店期间,对小美实施了侵害。
事后经小美报警,上述三名侵害人被抓捕归案,并被判决入刑。小美以南昌某酒吧及酒店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其遭受性侵害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南昌某酒吧及某酒店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医疗费。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美系未成年人,酒吧员工明知不能为小美提供酒水服务,却主动违规带入包间放纵其喝酒至醉酒状态,该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酒店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询问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警。但工作人员不仅不闻不问,更在登记入住之后发现有人背着醉酒未成年人小美进入酒店房间时仍不予询问,显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最终,法院判决酒吧和酒店各赔偿小美1万元。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如果发现未成年人处于醉酒等意识模糊状态,酒店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