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尽快让跨省就医患者享受到政策“统一”的便利,需根据实际情况,把纸面上的规则设计变为日常的操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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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对深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破解异地就医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明确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持续强化,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从住院费用,到普通门诊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的项目越来越多;从定点医疗机构难以觅见,到实现“县县通”,跨省直接结算范围不断扩大;从只有少部分患者能够获益,到要求2025年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70%以上,政策惠及面越来越广……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地,便利了患者跨省就医看病,也是医改利民的直接体现。
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多数政策是以“打补丁”的方式推进,一些政策安排还缺乏系统性,不同地方存在差异性。虽然各地都推出了备案规则,但多头、多端口申请,以及备案流程不够清晰、材料申办手续繁杂、备案有效期不同等,增加了办事的难度。可以说,跨省异地就医办手续,在一些地方算得上是一项技术活,会不会办,成为能否完整享受报销政策的重要决定因素,这显然有违政策设计的初衷。
而且,医保报销还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不同政策。医疗资源比较集聚的大城市医院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患者,若按照各地的差异性政策进行操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在报销政策极难掌握的背景下,就低不就高,就会成为普遍的选择,患者的利益很可能因此受损。
因此,消除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能遇到的磕磕碰碰,打通堵点,才能让跨省异地就医更加顺畅。
这次《通知》的最大特点,是对以往政策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减少政策差异。如明确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这样既统一了政策口径,又消除了规则的模糊空间,大大降低了操作难度。
此外,明确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等,这样的全国一策,使得患者和家属从此可以免受多头规定的困扰。
当然,《通知》发出后,如何完整准确地落实政策要求,成为摆在各地职能部门的一项迫切任务。尽快让跨省就医患者享受到政策“统一”的便利,需要不同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对照《通知》要求,把纸面上的规则设计变为日常的操作实践。
在这一过程中,可能还面临多地医保支付范围不同影响医疗行为,跨省就医所涉医保经费协作监管难等问题。这还需要各地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制度设计。
应该看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多样。政策设计既要有宏观层面统筹推进,也要在微观层面有周到安排,不弃微末,才能护航每位患者更顺利便捷地完成异地就医结算。这就需要有一定的过程意识,把《通知》的要求尽快落地,并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探索出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顺畅、更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