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
伴随着部分大型企业集团风险的爆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在近两年呈现上升态势,而防止企业集团风险经由旗下财务公司向外部蔓延也成为了市场关注的话题。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财务公司监管的规范作出修订,内容包括加大对外开放、提高设立门槛、优化业务范围、实施分级监管以及增设监管指标加强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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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由于此前部分企业集团通过票据等外部融资方式引发了数起风险事件,《办法》对于企业财务公司外部融资的风险管控明显加强,限制了股权投资、担保、委托投资等业务,并对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具有一定风险的外延性业务实施分级监管。同时,企业集团利用财务公司违规开具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的行为,也将成为监管重点。
提升市场认同
受外部宏观大环境的影响,在部分大型企业陷入危机的同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也会暴露出来并形成蔓延之势。
“由于财务公司的资质远远高于普通企业,财务公司承兑的票据地位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相当。在监管鼓励财务公司更好利用票据服务于集团成员单位的同时,其签发的票据性质上属于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这种属性上的增信在实务领域成为更容易被接受的支付结算工具。”一家财务公司人士表示。
他认为,票据的风险在于财务公司及其背后企业集团的清偿能力。一旦应该兑付的票据规模超出了企业的能力,这就说明潜在风险很大。
对于财务公司外部融资的规模,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部分财务公司通过滚动承兑票据缓解资金压力,常见的做法是财务公司以其信用循环保证,仅凭借保证金就能承兑大量汇票。通过不断实现承兑、贴现、再承兑、再贴现,其信用不断膨胀,能够签发超出自身资产数倍的票据。依靠短期的融资偿还公司长期债务,但却会加剧财务风险,对票据到期兑付产生影响。
该人士认为,鉴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服务于所属集团和产业链的,所以风险是能够外溢的。“尤其是集团财务公司一旦恶意进行外部融资,那么票据的流动会对整个市场造成一定风险。”
据他介绍,由于央企、国企及大型民营企业往往是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其旗下财务公司的票据在服务实体经济上起到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各财务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参差不齐,个别财务公司的风险违约事件导致了票据市场认可度降低,也阻碍了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流通。
“从提升市场认同的角度出发,对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的重新规范和约束是有必要的。”该人士认为。
实施分级监管
据了解,《办法》取消了财务公司现有未能有效服务集团发展且外部成本更低、替代性更强的非核心主营业务,并将具有一定风险外延性的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作为财务公司须具备相关条件方可开展的专项业务,实施业务分级监管。同时,优化和新增财务公司票据业务、集团外负债等监管指标。
银保监会方面称,《办法》缩减了财务公司“发行债券、股权投资、担保、信贷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交易、融资租赁、保险代理、委托投资”等业务,严格限制财务公司的集团外融资和非核心功能业务。充分汲取破产及高风险财务公司风险教训,坚决杜绝财务公司沦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平台,强调财务公司资金来源和使用均在集团内部的定位。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近年个别企业集团利用财务公司违规开具大量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在集团出现经营危机后财务公司承兑票据逾期的情况,《办法》中新增了“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等监管指标;将原监测指标“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的80%”规范为监管指标,要求财务公司储备足够的流动性资产,控制财务公司对外业务总额,加强财务公司对外业务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