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盛京银行:拟开展150亿转股协议存款业务用于补充资本金

2022-09-01 07:24: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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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专项债有新进展。


(相关资料图)

8月31日晚间,盛京银行(02066.HK)发布的公告显示,为增强该行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风险抵御能力,该行拟开展转股协议存款业务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盛京银行拟与沈阳市财政局订立《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转股协议存款协议》(下称《协议》)。

《协议》具体内容为:辽宁省财政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获得相应资金后,由沈阳市财政局按照协议约定,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入沈阳市财政局在盛京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存款专用账户。

在盛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经沈阳市财政局同意,在满足香港联交所对于盛京银行最低公众持股比例的具体要求后,沈阳市财政局依法依规和按照《协议》约定将协议存款转为盛京银行普通股。

未满足转股条件时,转股协议存款到期后由盛京银行按照《协议》约定还本付息;转股协议存款存续期问,盛京银行应于每季度首月15日之前将上季度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变动情况通报沈阳市财政局;当盛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7.5%时,触发事件发生预警,盛京银行应及时通报沈阳市财政局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增加抵御风险能力,避免触发事件的发生。

转股协议存款是一种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创新资本工具,它是将可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存款的形式注入目标银行,补充目标银行资本,同时转股协议存储存款与目标银行长期协议,约定在满足转股条件时,转为普通股,或者在转股协议存款到期或可赎回后由目标银行还本付息。

根据盛京银行公告,财政部在2020年新增地方专项债限额中安排2000亿元,用于地方政府认购合格资本工具或者以注资的方式向中小银行阶段性补充资本金。按照辽宁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盛京银行拟申请开展150亿元的转股存款业务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全额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盛京银行此次转股协议存款的基本要素包括,存款主体是沈阳市财政局。额度方面,不超过150亿元,其中不超过112.5亿元将可能转为盛京银行内资股,不超过37.5亿元将可能转换为盛京银行H股。

利率方面,转股前,转股协议存款利率与对应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利率适配。根据辽宁省地方政府近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情况,专项债的利率不超过3.8%。如届时专项债的利率超出该范围,盛京银行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还本付息方面,转股协议存款本金存入及偿还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期限相匹配,分批到期要求,分批次设定存款期限。其中6年期30亿元、7年期30亿元、8年期30亿元、9年期30亿元、10年期30亿元。转股协议存款每半年付息一次,利率与对应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利率适配。

定向发行对象为指定主体,即沈阳市财政局指定的合格主体,包括合格市级国有企业及其他与沈阳市财政局无任何业务及财务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主体。该等独立第三方主体将会就持有转换的股份与沈阳市财政局存在相关对价支付安排。

核心转股条款为,当盛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及满足《协议》载列的其他条件,协议存款阶段性转为普通股,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文件,从2021年以来,辽宁省披露中小银行专项债进展3次,分别为100亿元专项债用于辽沈银行资本金出资;96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37家农信系统银行资本金;135亿元专项债补充朝阳银行、丹东银行、阜新银行、葫芦岛银行和营口银行资本金。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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