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后猝死未被认定工伤家属起诉,法院:将重新作出认定

2022-10-27 18:44:11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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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近年来,随着人们工作和生活压力增大,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的现象并不少见。10月2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密云法院”)协调化解一起行政案件。该案中,员工简某在上班时感到身体不适并就医,下班返回住处后,病情加剧,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社保部门经调查核实,认定简某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简某父亲因此向密云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简某系北京市密云区一家电商公司员工,某日,在公司工作时感到胸闷不适,请假至附近医院就诊,未查出病因,便回到公司继续工作,但症状一直没有缓解。下班后,简某回到住处,症状更加严重。当晚室友发现他躺在床上痛苦地捂着胸口,随即拨打了120。医生初步诊断为胸部闭合性损伤,因病情过重,抢救无效,简某于深夜死亡,原因为猝死。

此后不久,简某所在的公司向社保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了相关材料。社保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认为简某是在家中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简某父亲不认同该处理结果,“每天晚上,我回到家还能看见他在桌前工作,熬夜加班熬得都瘦了。”因此,他提起行政诉讼。

据密云法院介绍,工伤认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因现实情况复杂,认定过程中往往存在较大争议,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法院认为,这起纠纷中,简某在上班时感到身体不适并就医,下班返回家中病情加剧,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从时间跨度上来看未超过48小时,但是发病时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存在争议。考虑到简某在工作期间的身体不适已达到促使其就医的程度,以及简某的工作强度与突发疾病之间的关联性,及整个病程进展在时间和地点上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宜采取协调方式化解纠纷。

法院与社保部门共同开展多次研讨,最终决定撤销涉诉决定,并将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原告在得知被告将撤销涉诉决定后,主动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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