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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证监局拟决定,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赣锋锂业12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涉嫌内幕交易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特电机)股票案,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江西证监局拟决定,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告称,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及第9.3.1条、第9.4.1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可能会对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拆上市产生影响。
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