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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晚,澎湃新闻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浙江各地相继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后,6日起,该局要求全省各地不断强化防疫物资价格秩序等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4457人次,共检查防疫用品经营单位等2636家次,开展行政指导、整改问题84个,处理投诉举报39起,立案查处哄抬“连花清瘟”价格案件3起。
其中两起哄抬“连花清瘟”价格案情况如下:据7日丽水市青田县市场监管部门通报,6日,该县居民反映某药店“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比平时上涨很多。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固定证据,调取后台销售记录。经调查,该药店在经营成本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扰乱了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现已立案查处。6日,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5日接到消费者举报称某药店“连花清瘟”胶囊大幅涨价,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在“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中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该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澎湃新闻发现,浙江11个设区市自4日晚开始陆续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之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跟进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