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解决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不搞脱离实际的面子工程。
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在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解决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不搞脱离实际的面子工程。
业内人士称,解决实际问题,不搞面子工程,这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务实之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要提高涉农干部的素质,尤其是让农民真正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分享到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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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问题与面子工程
建设农业强国,要从解决关键的实际问题入手。
根据基层调研,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首席专家黄祖辉对第一财经表示,关键的实际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广大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农村公共保障和服务水平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
具体来说,一是受近年来国家经济下行的影响,农民在农业经营中的增收,尤其是外出务工经商的收入都受到很大影响;
二是尽管国家扶贫攻坚、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对农民摆脱贫困、农村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改善方面有较大改变,但就广大农村而言,尤其是在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大病医疗保障与养老保障等问题仍很突出。此外,很多偏远山区的农村教育仍很滞后,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低、能力弱等问题依然很普遍,很难适应农业强国发展的要求;
三是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普遍存在收入少、经营能力弱等现象,大多需依靠政府支持才能维持日常运转,难以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
在地方调研时,山东农业大学地方政府与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国申也发现一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
比如,村干部忙于各种上级检查,没有精力谋划村庄发展和集体经济发展问题;
再比如,强制村干部坐班,使其失去了从事生产经营的时间和精力。许多村干部特别是年轻村干部是家里的顶梁柱,还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仅靠干部补贴,无法支撑供养家庭的责任,造成干部人心不稳;
此外,僵硬完成还田指标,有的村民丰产期的林果被铲除,阻碍农民增收,有的地方出现了“基本农田上山”的情况,甚至马路、广场或庭院覆土充当基本农田;
最后,在村庄规划中,存在大量的大拆大建,强制农民上楼、搬入新居,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巨大压力,农民希望村庄规划和乡村发展,把全体村民作为真正的主人,尊重他们的主体性。
关于面子工程,陈国申称,在一些地方,地方政府投入大量精力和资金到面子工程中,干部群众意见很大,而群众真正急需的事项,却因种种限制而无法排上日程。之所以如此,就在于一些干部政绩观发生了偏差,决策出现了失误,好做面子工程,不做里子工程,这将严重违背中央政策,严重侵害基层群众利益,伤害党群干群关系。
他认为,要整治“面子工程”问题,就要坚持从严从实,让搞“面子工程”者失名失利。同时加强监管,抓好规划、审批、建设每一个环节,从源头上防止“面子工程”出现。
加大对涉农干部的培训力度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离不开健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对于涉农干部,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三农”工作本领,改进工作作风;对于乡村人才,一方面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育好用好乡土人才,另一方面引进一批人才,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
之所以要加大培训力度,陈国申称,根据在地方调研发现,尽管涉农干部经过这些年的教育培训,工作本领有了较大提高,但还存在四个明显“不足”需进一步强化。一是农民权利意识不足。在“三农”工作开展中,存在大量的蛮干、硬干、乱干的情况,造成了好心办坏事的结果,让干群关系紧张;二是现代农业知识,尤其是智慧农业等储备不足,难以引领现代农业的发展;三是在乡村规划中,建筑文化“在地”意识不强,大量规划“千村一面”,甚至出现“徽派建筑走向全国”情况;四是突破意识不足,许多涉农干部不但不能引领乡村发展,还在不断用保守的条条框框,限制广大村民和干部的思想解放。
针对这些情况,他建议涉农干部,一是加强“村民自治”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二是加强现代农业知识的培训,增加到智慧农业企业实地考察学习的机会;三是加强建筑美学的培训,到特色乡村风貌保留比较完整的村落考察学习;四是到袁家村、何斯路、明月村等思想解放做得好的村庄学习,加强对乡村振兴优秀案例的培训学习力度。
近年来,中国农业大学团队在云南省多地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实践,需要与涉农干部紧密合作。
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侯玉峰博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当前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基层干部习惯了以往脱贫攻坚时期的工作模式,重视基础建设,忽视机制建设,对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和理念学习不足、留于表面,对现代农业、中国式农村现代化更是概念不清、理解深度不够。
他建议,组织干部学习和研讨最新的乡村振兴政策,邀请专业团队向地方干部宣讲有关经验,发现和培养年轻干部,提高基层干部的意识和能力。
在乡村振兴实验示范村建设中,侯玉峰称,中国农大团队首先开展的是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社建设,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在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实现共建共管共营。同时,通过乡村CEO(职业经理人),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年轻人回乡就业,地方政府为CEO团队提供一年左右的基本工资,以培育集体经济逐步走入正轨。
“干部干、群众看”现象的背后
今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二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浙江大学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忠根教授对第一财经表示,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实施这两大战略的基本原则。一方面,乡村振兴要为农民而兴,农民要能从乡村发展中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乡村振兴要激发农民主人翁意识,把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动力,充分激发农民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尽管在全社会层面“三农”已成为热词,但在部分农民那里却热不起来。张忠根称,这背后在于有些地方确实存在农民主体意识不强,甚至是“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这显然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利于建设农业强国。
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充分了解乡村振兴。尽管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文件,但农民群众对这些文件的精神和配套政策缺乏了解,从而造成对乡村振兴战略缺乏响应。为此,各级政府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应采用适合农村特点的宣传形式,利用村里的宣传栏、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村民办事大厅)等场所开展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的宣传,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认识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
其次,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从国家层面来讲是为了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从农民层面来说是为了使农民增加收入、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因此,乡村振兴项目的选择和顺序安排,要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特别是要解决农民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农民实实在在地的享受到乡村振兴的成果,使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发展权。乡村振兴干什么、怎样干,要让农民群众参与决策。要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实行基层政务公开、村级事务公开,方面群众对村级事务进行有效监督。要完善决策机制,让群众通过议事会、恳谈会、乡贤会等形式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决策。同时,要深化体制改革,保证农民的财产权、发展权,让农民拥有公平的发展机会。
四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实践,就要把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动力。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鼓励农民群众根据当然实际,积极探索乡村建设发展的路径和举措,特别是体制机制和具体思路办法方面的创新。
五是提升农民创业就业能力。由于农村人多地少,能力较强的农民大都进城发展,乡村留守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实践表明,提升农民发展能力,是提高农民乡村振兴主体性的重要前提。因此,要重视培养、引进农村人才。除了配备好“村两委”班子成员,还要通过就地培养、引进等方式,造就一支新型职业农民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同时,营造良好的农村创业环境,推动“乡贤回农村、青年回农村”,吸引农村走出去的能人志士和青年回到家乡创业。
侯玉峰也提到,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要保障建设资金,并且有关部门要调整有关乡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政策,改革以往用城市建设中的项目管理办法建设乡村,从而提升以工代赈的效果,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同时,运营前置、机制先行,充分信任和动员群众,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真正成为乡村建设的主体。此外,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集中培养一批乡村CEO,使合作社作为集体经济壮大的重要载体,让合作社组织农民施工和运营,更能让合作社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