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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消息,广西苍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苍梧农商行”)因存在提供虚假统计报表;占压收纳的预算收入;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五项违法行为,被央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94.05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广西苍梧农商行副行长的陈秀硕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3.63万元;时任广西苍梧农商行副行长的潘志松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5.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