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纯粹的流程意外,还是背后有冲量的业绩驱动?
近日,一位上海的微博博主发帖称,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建设银行为他开通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在和建行客服联系后,他才得知,自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行远在广州。事发后,建行已将马先生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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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外的一种补充,个人养老金在启动实施后,因为提升养老待遇、税收优惠等利好,吸引了很多人的参与。但报道中的马先生的遭遇却相当诡异,打算在招商银行开通账户,结果发现建行已经代开了,自己却全程毫不知情。
从报道来看,马先生“被开户”,是源于一家用工单位把马先生的信息给劳务派遣公司,而劳务派遣公司委托建行代开户,因为是对公客户,所以银行批量代开,于是在没有本人授权的前提下,银行受公司委托,给马先生也开设了个人养老金账户。
这场乌龙中,有一些待解释的疑点。比如,这家用工单位,当事人根本没有待过,那么它是如何获取马先生的信息的?是不是存在隐私泄露等问题?负责开设管理账户的银行,为何可以不经过当事人授权,不经过信息审核,直接给他开设账户?
个人养老金虽然是一项国家制度安排,但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的是,它属于市场化运营的一种机制,有一定的风险,采取“个人自愿参加”原则。所以,银行需要得到本人的知情同意,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开设账户前必须得核验准确。
事实上,之前发布的《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就明确,商业银行为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完成个人养老金账户核验。同时,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时,应当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向商业银行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而在此次事件中,银行没有和当事人联系,进行验证和确认,就为其代为开设账户;并且,开设账户的个人信息中,如电话号码,根本也不是当事人的,说明银行没有尽到核验信息的基本责任,程序上存在巨大纰漏。
其实哪怕银行跟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对对公客户可以批量代开,也应该遵守《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人一一确认,并对个人基本信息严格核验,而不是公司提供名字和身份证号,未经授权,不管当事人的意愿就开设账户。
马先生表示,不想要经济赔偿,只是想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其实想搞清楚还有广大民众。因为从网上的一些反馈看,“被开户”的情形不是个例。那么对银行而言,类似现象到底是信息核验的偶然失误,还是因为开设账户有指标考核,所以故意放松核验标准?到底是纯粹的流程意外,还是背后有冲量的业绩驱动?
不管怎么说,个人养老金制度既然采取个人自愿参加,那商业银行就应该严格遵守流程规范,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得到开设者授权同意的基础上,把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做到位。总之,绝不能为了业绩而擅开账户,让政策偏离其惠民本义。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