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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下水管道堵塞,导致卫生间反水,把三楼房屋和二楼天花板都给泡坏了,这种情况该找谁索赔?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某小区居民楼的三楼住户在遭遇上述情形后,将物业公司和楼上的28户业主全部诉至法院。
新罗区法院
法院查明,远在外地的卢某被物业告知自家卧室卫生间马桶反水溢出,卧室地面浸泡严重,并导致楼下天花板渗水。维修工人在进一步核查反水原因时发现,在二楼与三楼之间的这段公共下水主管被水泥块、沙子、卫生棉块等杂物堵塞,于是污水从三楼住户的卫生间马桶反流,再加上卢某长期在外地,反水后未及时发现,最终导致房屋积水渗至楼下。
无奈之下,卢某雇请工人对楼下邻居的天花板以及自己房屋进行更换、维修,花费4万余元。卢某找物业公司及楼上业主协商损失的承担问题遭到对方拒绝,便诉至新罗区人民法院,请求物业公司与楼上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新罗区法院比对了用户水电使用情况等证据,查明除林某等2人能证明自家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或还未装修外,其余被告均未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由于无法查清造成堵塞的水泥块、沙石等杂物来自哪家住户,根据民法典规定,其余楼上业主均应共同对卢某的损失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公司应对雨水管、污水管等公用设施进行疏通、维护、修缮,并在业委会或第三方监督下,做好检修记录,否则无法证明其履行了维护责任,亦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卢某未及时发现案涉马桶反水倒灌,造成室内财产损失扩大,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失,也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新罗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卢某自行承担10%的责任,楼上26户业主各自承担卢某案涉损失2%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38%的赔偿责任,鉴定费亦依照相同比例承担。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