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题: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扎实推动落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
新华社记者王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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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划出停车位、拆除违建、改造路面、新增绿化……近年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各地全面推进,不断打通痛点堵点,破除机制障碍,畅通民心民意,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2020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岚提交了关于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提出了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建立居民参与投入机制,推动“建管一体化”改革等建议。
“各地在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中积累了经验,但也存在市场参与难度大、改造后管理难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关心的话题,也是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周岚说。
收到提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回复表示: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培育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探索可持续改造运营模式,尽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自2018年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连续五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五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收到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提案共100多件,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中呼吁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开展无障碍建设、适老化改造等惠民项目。
记者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建立了部党组统一部署、部领导分工负责、承办司局具体落实、办公厅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部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建议办理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
据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开展专题调研,将相关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统筹协调,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启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办理进度,限时督促办结,及时公开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这些建议提案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专门文件,部署各地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自上而下研究确定年度改造计划任务,加强要素保障,压茬推进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五年来,各地积极动员专营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公司、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改造,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单项改造,以及养老、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改造建设。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全链条参与改造项目策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
三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印了6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推广各地在动员居民参与、强化长效管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争取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59条。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7万个,惠及居民2900多万户,完成投资6600多亿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重视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提案,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总结推广一批先行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动员群众参与、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争取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可复制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不断完善政策机制,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