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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袁雪梅,通讯员褚晨昭)4月6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取消我省参保群众到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自2月10日起,省内参保群众到京津两地跨省异地就医取消备案手续。3月下旬,京津冀三地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京津冀异地就医备案程序,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据了解,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均在政策覆盖范围。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结算。
截至目前,北京、天津、承德分别有766家、438家、235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业务;分别有3310家、1162家和141家医疗机构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业务;分别有72家、279家、35家医疗机构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业务。
此项政策的落实,将使我市参保人更加便捷、高效享受京津异地就医优质医疗资源,为京津冀三地群众异地工作、养老和就医提供了更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