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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想买好房子要先给8万元“茶水费”?上海一销售经理暗示员工索贿双双被判刑
想要购买优质房源,要先给销售人员一笔“茶水费”?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提起公诉,向购房者索要“茶水费”的销售经理和销售双双被判刑。
2021年1月下旬,想为儿子买房的张先生夫妇来到位于嘉定区的一售楼处看房,销售陈某某热情接待了他们,带着张先生夫妇陆续看了几套房,可张先生夫妇都不怎么满意,提出想看位置好点的房子。陈某某和张先生夫妇互留了联系方式,表示之后如果有位置不错的房子及时联系他们。
送走张先生夫妇后,陈某某将这件事告知了销售经理刘某。刘某表示,自己这边有套位置不错的房子,如果客户非常想要的话,可以让他们加点“茶水费”。刘某还特意叮嘱,数额不能太夸张,10万以内就行,要注意风险。陈某某心领神会,随即联系了张先生夫妇。张先生夫妇一眼就看中了这套房子,确认想要购买。这时,陈某某提出需要10万的“茶水费”,并且必须是现金。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张先生夫妇决定支付8万元,刘某对这个金额表示满意。
数日后,张先生夫妇将8万元交给了陈某某。陈某某偷偷从中抽了1万元,向刘某撒谎称对方又砍价了1万。刘某考虑到这笔钱本来就“不干净”,能捞多少是多少,对7万元未提出异议。之后,他又从中拿了1万多元分给陈某某,其余的以要给领导为由全部拿走了。
之后,此事被公司的审计监察部门掌握。审计监察部门先后约谈了陈某某和刘某,两人均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在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没想到,警方在侦查中,又发现了刘某的另一犯罪情节。
一般来说,开发商售卖房产都是通过本公司的销售人员直接售卖,然后按照实际销售业绩给销售人员返佣。但为了增大客流,开发商有时也会采取中介引流的方式,此时他们不仅会返佣给接待的销售人员,也会按一定比例给中介支付费用。2019年年底,刘某将直接前来购买商铺的人员设置成中介介绍的客人,将自己的表姐设为中介人员,从而骗取公司给中介的费用30余万元,骗得的钱款均被刘某用于日常开销。
承办检察官认为,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刘某、陈某某二人身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嘉定检察院公诉,刘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陈某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