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员工兼职办私募,警示!
又有券商接到警示函!这一次的主角是华金证券。
6月15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内蒙古证监局对华金证券及旗下两名前员工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图)
从违规事由上来看,华金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原负责人、包头文化路证券营业部原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存在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且持有股份的行为。而华金证券在日常管理和离任审计中均未发现,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来看详情——
员工私自在外兼职持股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此次内蒙古证监局一次性下发三张警示函,对华金证券及旗下两名前员工进行了“双罚”。
具体来看,两名前员工分别是华金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原负责人荆某,以及包头文化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吴某某。经查,二人在任职期间均存在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且持有股份的行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基于此,内蒙古证监局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二人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另外,对于二人在外兼职持股的行为,华金证券在日常管理和离任审计中均未发现,亦未向内蒙古证监局报告,反映出其公司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因而被内蒙古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内蒙古证监局要求,华金证券应加强合规内控管理,切实履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天眼查信息显示,华金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已于2021年3月被注销,荆某登记为该分公司负责人的时间为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华金证券包头文化路证券营业部则还在存续当中,吴某某于2020年2月至2021年4月登记为该营业部负责人。
记者查询发现,荆某和吴某某等人曾在2020年成立了一家名为“内蒙古博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1100万元。其中荆某持有23.28%股权,吴某某持有11.08%股权。
除荆某和吴某某,该公司其他主要股东中也有多人曾在华金证券任职,如阿某(曾任华金证券内蒙古分公司负责人)、邢某某(曾任华金证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营业部负责人)等。
回到华金证券上来,去年11月,其因投行类业务内控不健全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两项问题,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并暂停保荐、债券承销业务3个月。
监管摸底券商廉洁从业
廉洁从业无小事。近期,中证协向券商发布关于开展证券公司廉洁从业问卷调研的通知,从券商基本情况、处罚问责情况、机制建设情况三方面,设置了25个问题对券商进行调研。
具体来看,在问卷调研中,中证协要求券商填报廉洁从业领导机制、组织实施部门等。处罚问责情况方面,要求券商汇报自2021年以来因违反监管规定被内部追责的公司员工人数,并反馈券商内部追责情况。
机制建设方面,券商需列出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制度名称、人事体系中廉洁从业指标占比情况等。并且,中证协还要求券商对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廉洁从业监管和廉洁文化建设给出建议。
今年4月,中证协就《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要求,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并规范自律管理要求。《细则》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制定覆盖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规范,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业内部检查。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多地证监局开出的罚单中,已有多份涉及券商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形。
例如,6月14日,山东证监局公布的警示函显示,安信证券某营业部在推广活动中为部分客户缴纳手机号码套餐费用,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5月16日,安徽证监局公布的某券商营业部员工任职期间存在泄露监管调查信息的行为,同样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5月6日,北京证监局通报,方正证券旗下方正承销保荐存在投行业务人员薪酬奖励和递延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廉洁从业管理不合规,相关业务费用支出管理不规范两项问题,被出具警示函并加强廉洁从业风险管理。
另外,此前深圳证监局在监管通讯中提到,深圳证监局聚焦廉洁从业,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对4家公司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检查,发布《深圳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倡议书》,推进建设深圳资本市场廉洁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