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沅江支流陬溪河上游处,非法捕鱼者郭某为弥补自己非法捕捞而造成的生态损失,将自费购买的500尾鱼苗进行放生。
事情要从半个月前说起,马鬃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马鬃岭镇水田电鱼,接到消息后,马鬃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立即出动,在现场抓获正在电鱼的郭某,并缴获电瓶一个、机头一个、黄鳝近3斤,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讯问,郭某对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3月29日,马鬃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嫌疑人郭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购买鱼苗放生完成生态修复”的严厉处罚。
当天下午,马鬃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镇综合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等部门在沅江支流陬溪河上游开展了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同时对郭某再次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不再做“法盲”。
生态修复放养现场
“电鱼”捕捞即民间所说的“绝户捕”,受到电击的小鱼会立即死亡,体型较大的鱼受到电击后也会被电晕,即使逃过一劫也将会失去繁殖能力,此行为对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极大危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明令禁止“电鱼”捕捞行为。一直以来,马鬃岭镇对于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都秉持着“严打严罚、绝不姑息”的态度,对于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下一步,马鬃岭镇将继续保持“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