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交所首罚!董秘,罚款200万,十年市场禁入
近日,云南证监局向生物谷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处罚事先告知,其中时任董秘被罚200万元,并被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相关资料图)
经调查,林艳和系生物谷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时任生物谷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亦是金沙江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金沙江投资是生物谷的控股股东。
林艳和、金沙江投资依法构成生物谷的关联方。为满足金沙江投资资金需求,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林艳和安排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以实施委托理财名义,通过银丰泰基金及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本道机械等多家公司累计向金沙江投资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77亿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未归还占用资金2.57亿元。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林艳和安排贺元以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名义,先后将生物谷银行承兑汇票7876万元背书给伟鸿科技等3家机构,但3家机构并未将贴现资金转给生物谷,而是转给了金沙江投资,形成资金占用,金沙江投资以占用贴现资金的方式实际占用了生物谷的银行承兑汇票。截至 2022年7月19日审理日,上述被占用票据已全部归还。
上述被占用资金主要用于金沙江投资日常营运、为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旅游项目提供资金等用途。林艳和、金沙江投资隐瞒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事项,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书面通知生物谷,导致生物谷未依法及时披露。
定责处罚上:
1、林艳和作为生物谷实际控制人,决策、实施及隐瞒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行为,未及时书面告知生物谷,构成信息披露违法,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贺元具体实施及隐瞒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行为,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金沙江投资作为控股股东,未及时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情况书面告知生物谷,构成信息披露违法,处以2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今年的7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作为北交所首次对上市公司进行纪律处分案例予以通报,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被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此次行政处罚,应该也是北交所成立以来,板块上的上市公司首次被罚,算是定规矩,相比较北交所的纪律处分,云南证监局的这个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则“重”得多,也为其他董秘们敲响警钟,时刻保持四个敬畏。
目前还处于《事先告知书》阶段,相关当事人还可以进行申辩,申辩完成后,监管部门将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