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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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宏观调控以稳增长为主、兼顾防风险的背景下,各地持续出台措施加强地方债常态化管理。《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获悉,截至目前,山东、山西、黑龙江等地监管局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在山东省,针对区县一级对地方政府债务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足、专项债全过程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财政部山东监管局提出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专项债绩效评估、培养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评价机制等措施。
山西省忻州市在专项债券发行提速、支出加码的基础上出台了“债10条”,构建专项债券使用管理“谋、储、用、调、管”的全链条临时管控机制。
“从政策内容看,这些政策主要采取穿透式全覆盖的监测方式,对地方债的动态储备进行了管理,这有利于全面控制增量隐性债务的发生。”一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表示。
据悉,今年8月,财政部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强调要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核查,积极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控增化存,持续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研究员鲁璐介绍,今年以来,我国持续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工作,在建立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后,各地也持续落实了地方债常态化管理工作,并因地制宜推进全链条监管。
记者从财政部黑龙江省监管局获悉,目前该局正认真贯彻刘昆部长关于“要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的要求。
在做好债务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对新增隐性债务问题的监管,通过检查、核查、调查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涉及隐性债务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加大整改督促力度,严格遏止新增隐性债务。
根据财政部黑龙江省监管局的安排,该局将从完善制度体系、信息体系、重点监控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建立全过程、穿透式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机制,提升债务监管质效。
《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指出,下一步财政部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按月通报预警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
在市场人士看来,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处理处罚机制,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硬性约束,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中建政研集团政府服务中心技术总监、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王嘉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不同省份,对于专项债券项目的管理要点,侧重之处也有较大差距,从实践来看,经济体量较高的省份,因整体经济实力较强,其项目收益也偏乐观,但对财政实力较弱的省份来说,当项目收益与预期出现较大偏离时,财政未来的偿债压力就会增大。
“从我们的观察看,对于债券管理,财政部门需要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收益平衡审核能力,同时要在项目谋划过程中,进一步论证项目运作模式的闭环管理模式。”王嘉诚说。
基于此,今年以来,多地也调整了2022年专项债资金用途。根据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披露的信息,今年三季度,深圳、浙江、河南、甘肃、安徽、四川、宁波、贵州、湖北、山东、青岛、厦门等地财政部门对部分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进行了资金用途调整,其中深圳、浙江、安徽、宁波等地部分要求专项债发行不满2个月。
鲁璐对此表示,专项债资金用途的适时调整可以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此前财政部曾出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根据该指引,财政部提出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的,可将债券资金依规调整至其他项目。
不过根据中诚信最新发布的报告,债券发行后短期内调整资金用途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论证不严谨等特点,对于参与方来说,后续需着力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精准接续债券资金,并敦促配套融资资金到位,以从根本上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中诚信预测,10月中下旬有望迎来新一波专项债集中发行,鉴于四季度经济在全年经济中的重要性,预计各地将持续加强专项债使用进度管理,从而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
(编辑:孟庆伟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