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消息: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2022-11-25 06:36:06 来源:媒体滚动

打印 放大 缩小


(资料图)

转自:辽宁日报

祝以忱 本报记者 刘 乐

通过大肆宣传让老年人进店体验项目,再以免费领鸡蛋、体验送礼品、会员高息返现等“高回报”“高额利息”作为诱饵发展会员,对老年人进行“洗脑”,诱骗老年人投资。日前,辽阳市辽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服务”“养老产品”“以房养老”“养老保险”等名目实施养老诈骗犯罪,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自今年4月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辽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根据养老诈骗犯罪的特点,立足检察职能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辽阳县检察院坚持扩大宣传推广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群体防范养老诈骗的安全意识。同时,对近年办理的涉老年人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六类犯罪案件开展一次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发现案件线索后,主动与公安机关配合,加强对此类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为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审查起诉、增强打击效能奠定基础。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养老诈骗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办理,做到不枉不纵。

在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朱某原在辽阳县首山镇经营一家保健品店,生意萧条。为还清债务,朱某便以老年人群体为目标,利用其追求健康且警惕性低、维权意识弱的特点,夸大所售保健品功效从而实施诈骗。为从严从快打击犯罪,最大限度维护被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辽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通过会商研讨、提前阅卷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发挥检公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前提下,联合侦查机关同步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过细致耐心的工作,犯罪嫌疑人家属最终退还了全部的4万余元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结合案件反映出的问题,辽阳县检察院还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保健品坑老”乱象,同时组织干警深入社区、乡村宣传防诈骗知识,帮助老年人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防范意识。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辽阳县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持续开展和落实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ERM523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