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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延安
路侧设置了新能源车充电设备,是很方便车主的一件事儿。但是如果旁边的停车位经常被燃油车占用,甚至还有的老年代步车“鸠占鹊巢”违规充电,这就让人有些糟心了。有市民反映,位于左安门西街的新能源车充电设备就是这个原因利用率不高,导致不少新能源车无法充电。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左安门西街,只见道路两侧的不少灯杆上都设置着新能源车充电设备。充电设备的旁边就是路侧停车位,不过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标识,在其中一个车位的里面停放着一辆燃油车。灯杆上贴着一张“停车提示”,上面写着“本车位属于电动汽车充电专用车位,禁止非充电车辆停放、占用”。不远处的另一处新能源车充电设备,旁边一侧的车位里同样停放着一辆燃油车,另一侧的人行便道上则停放着一辆老年代步车。
沿着左安门西街一路走去,记者观察到,在17处新能源车充电设备旁边的车位里,有10处都停放着燃油车。除此之外,还有一辆老年代步车停在车位里,直接用新能源车充电设备充起了电。
记者注意到,充电设备的旁边还有一张通告,上面写着“请勿使用电动汽车充电桩为老年代步车充电,极易发生短路、自燃、爆炸等诸多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
“有时新能源车想要过来充电,却发现车位都被燃油车占用了,往往找了半天,都很难找到合适的车位。”一位附近居民说,由于车位上没有明显的标注,很多燃油车车主没有过多的考虑,直接就停放于此,却没想到给新能源车车主带来了诸多不便,有的车主为了能够充上电,甚至不得不开上了人行便道,“如果能在车位里标注‘充电专用车位’就好了。”还有的市民建议,应加强对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的处罚力度。
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燃油汽车、没有充电需求的电动汽车勿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对多次告知仍不听劝导的,可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而对于占用电动汽车普通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